机构介绍
学校党委成立“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”,党委书记担任组长,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分别任副组长,党委组织部、党委宣传部、纪委办公室、党委巡察办公室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小组成员。
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“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”(正处级),简称“巡察办”,具体负责学校巡察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。
巡察工作办公室职责
巡察办作为党委工作部门,是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。具体职责是:
1. 向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,传达贯彻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;
2. 统筹、协调、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;
3. 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、考核、监督和管理;
4. 对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的工作资料进行系统收集、整理和归档;
5. 对学校党委、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,推动工作落实;
6. 承担巡察综合协调、政策研究、制度建设、服务保障等工作;
7. 向省委巡视办巡察处报送巡察工作材料和信息等;
8. 办理校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。